假如市場監管部的調查組、市場監督組或數據調查組識別出違規行為,執法組將透過芝商所的紀律處分程序來解決這些案件。 執法組通常會先嘗試以和解方式來解決此類案件。 可是,如果無法達成和解,執法組將會把案件提交給首席監管官發起指控,並針對涉嫌違規者的指控向商業行為委員會(Business Conduct Committee, “BCC”)提出紀律訴訟。
當案件被轉介到執法組後,將分配給一位執法顧問。 執法組會收到書面調查報告,裡面詳細描述了涉嫌違規的行為、相關證據、被調查對象和潛在證人的陳述、以及所建議的指控(若有)。
一般情況下,接手案件的律師將在被分配案件後的30天內聯繫被告或其法律顧問,提醒他們案件已進入起訴階段。
被分配案件的執法顧問將對調查報告及證據進行審查,以了解案情。 一般來說,流程包括與相關調查人員進行會議,以便能更好地評估該案件的具體情況。
待該律師了解案件細節後,將評估其認為適當的一系列制裁措施。制裁措施可能包括警告信、罰款、利潤追繳、將不當得利退還給客戶或暫時禁止在交易所進行交易等。 此步驟通常被稱為案件評估。
為了對案件進行評估,律師亦會把該涉嫌違規的行為與芝商所和/或其它監管組織例如CFTC或NFA之前所起訴的類似案件作對比。 律師將根據類似行為、範圍和持續時間、違反規則的次數、相關紀律處分記錄、以及各種加重和減輕處分的考量,決定適合的制裁措施。 此外,律師也可能與其他執法顧問和調查人員就該行為進行討論。 進行案件評估的其它參考來源包括芝商所規則手冊以及NFA的成員背景資料資訊中心(BASIC)。
案件分配後,執法顧問也會向每位被指控的參與者或其法律顧問發送一份執法通告。 執法通告的作用是正式通告參與者其案件已從調查組或其它市場監管部的團隊轉介至執法組進行起訴。 通告亦簡要概述了涉嫌違規的行為,相關的交易規則,並提醒參與者可參考交易規則第4章關於執法流程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