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售交易到底是什麼?洗售交易是一種虛假的交易方式,在這種交易中,會有一筆或一系列的交易看似真實的買賣交易;然而這些交易的輸入目的並非為了建立真實的市場倉位,也不是為了執行需承受市場風險或價格競爭的真實交易。
任何發起或執行交易的一方,或為此類交易提供便利者,而他們已知或理應知道這樣將構成洗售交易的,即違反規則534。這也包括為了轉移倉位或糾正錯誤所執行的交易。根據規則853,在某些允許的情況下,應透過後勤操作的交易轉移來處理倉位移動。
市場參與者應注意,所有芝商所集團的交易所規則,以及《商品交易法》第4c.(a)節均禁止洗售交易。公司及市場參與者應謹慎審視其操作方式與相關的市場監管建議通告(Market Regulation Advisory Notice, “MRAN”),並在適當情況下採取所需的措施,以減低發生洗售交易的可能性。
我們來看看導致交易被歸類為洗售交易的兩大主要因素:
- 結果–交易或一系列交易產生洗售結果,換而言之,即是利用相同或共同受益所有人的帳戶間,以相同的價位買賣,或在某些情況下以相近的價格買賣同一個合約。
- 意圖–一方或多方有意造成洗售結果。意圖可由顯示預先安排的證據,或由交易的結構,輸入或執行的方式所推測;一方或多方已知道或理應知道交易會產生洗售結果。
何謂擁有相同或共同受益所有權的帳戶?
相同受益所有權的帳戶包括所有權完全相同的帳戶,以及由同一母公司100%全權擁有的不同實體帳戶。
共同受益所有權更為廣泛,不僅包括相同受益所有權的帳戶,也包含共同受益所有權少於100%的帳戶。
就所有權而言,共同受益所有權帳戶所進行的買賣訂單,可不被視為洗售交易,前提是如果這些買賣訂單:
- 是出於各自正當商業目的而獨立發起的
- 是由獨立決策者發起的
- 巧合地在競爭性市場上互相撮合
- 沒有預先的安排,而買賣雙方均不知道關於對方的訂單
在共同受益所有權的帳戶之間的交易,可能會受到額外的監管審查。市場參與者如收到市場監管部的要求,必須提供文件證明相關交易是出於真實並正當的目的。
這是洗售交易課程的一部分。如需有關洗售交易的官方監管指引,請參閱適用的市場監管建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