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受期限限制,這也影響著交易結果和退出策略。
“到期”和“展期”是與到期相關的兩個重要術語。
合約的到期日是可以買賣該合約的最後日期。 這通常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但因合約而異。
在到期之前,期貨交易者有如下三個選擇:
對銷持倉或平倉是退出交易的最簡單,也是最常見的方法。 對銷持倉時,交易者可實現倉位的全部盈虧,而不必以實物或現金進行資產交割。
為對銷持倉,交易者需進行反方向的等額交易,从而將交易抵銷。 例如,如果交易者做空兩份9月到期的WTI原油合約,則需要買入兩份在相同日期到期的WTI原油合約。 初始持倉與對銷持倉之間的價格差額便是交易的盈虧。
展期是指交易者將持倉從即月轉到另一個更遠日期的未來月份。 交易者需觀察即月與下個合約月份的合約交易量,以確定轉換新合約的時間。 選擇對倉位展期的交易者可在未來月份合約的交易量已達到一定水平時轉持新合約。
在展期時,交易者對銷現有倉位,同時建立下個合約月份的新倉位。 例如,交易者目前做多四份9月到期的標準普爾500指數期貨合約,則需要同時賣出四份9月到期的標準普爾500指數期貨合約,並買入四份12月到期或更遠到期日的標準普爾500指數期貨合約。
如果交易者未在合約到期之前將倉位平倉或展期,隨著合約到期即進入結算流程。
屆時,持有空頭倉位的交易者須根據原有合約的條款交割標的資產。 視市場而定,這可以是實物交割或結金結算。
可運用不同的方式管理即將到期的期貨倉位。 展期和到期是期貨交易的必修課,因其會直接影響交易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