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發現是確定某種資產共同價格的行為。 在受監管的交易所交易,買方和賣方一來一往,就是一種價格發現行為。 由於期貨市場的高效率,加上信息的即時流通,新價格在全球即時更新,所有市場參與者都可以掌握買賣價格。
價格發現是賣方和買方之間往來的結果,換句話說,是供方和需方之間互動的效果,這在期貨市場上每天都會發生成千上萬次。
在這種類似競標的環境中,交易者可以找到他們覺得公平和有效率的交易。 例如,一位歐洲的交易者正在買賣玉米期貨(ZC)合約,還有一位澳洲的交易者也在交易相同的合約,他們同一時間在各自交易平臺上看到的買賣價格相同,這說明交易是透明的。
期貨市場的買賣價格隨時因供求關係以及來自世界各地的消息不斷變化。 每條新聞消息都可能影響特定資產的供給和需求,因此買方和賣方會在每筆市場交易中調整自己的價格,以反映這些不斷變化的因素,這也是價格不停波動的原因。
這意味著可以依賴電子報價,按照對自己最有利的價格進行交易,而且這個價格與在同一時間買賣相同的產品的所有其他交易者看到的價格相同。 只交易一手的散戶與交易100手的機構投資交易員享有一視同仁的待遇,合約的買賣價格都一樣。
公開競標機制意味著目前的產品價格中已經反映了所有因素對價格產生的影響,提高了市場效率,增強每一輪交易價格的可靠性。
最終是促使全球市場的市場價格發現趨於公平、高效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