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估某项行为是否违反规则575时,市场监管部可能会考虑一系列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市场参与者是否意图诱使他人在原本不会进行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 市场参与者是否意图影响价格而并非为了改变他的头寸
- 市场参与者是否意图创造误导性的市场条件
- 受影响市场和相关市场的市场状况
- 对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影响
- 市场参与者的历史活动模式
- 市场参与者的订单输入和撤销活动
- 下单时订单相对于市场状况的规模
- 订单相对于市场参与者的头寸及/或资本总额的规模
- 订单数量
- 如果全部订单得到执行,市场参与者管理相关风险的能力
- 订单暴露于市场的持续时间
- 非执行类消息之间的时间间隔和非执行类消息的频率
- 订单在订单簿中的队列位置或优先性
- 先前和随后订单报价、出价和交易的价格
- 输入订单而导致的市场最佳卖盘价格、最佳买盘价格、最后价格或指示性开盘价格(“I OP”)的变化
市场参与者在相关市场的活动.
尽管在判定订单是否构成扰乱市场行为时订单暴露于市场的时间量(即订单在市场中存在的时间)可能是要考虑的一个因素,但并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值或“安全门槛”。在判定订单是否构成扰乱市场行为时,市场监管部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暴露时间。
为了执行真实交易而输入的订单,若之后因为发现情况发生变化而修改或撤销,将不会构成违反规则575。
虽然对某个订单的执行(无论全部还是部分)可能表明该订单的输入是真诚的,但此执行并不会导致该订单被自动视为符合规则575的要求。
订单必须是为了试图达成交易而输入。诸多因素可能会导致违反规则的订单最终达成执行。因此,市场监管部在评估是否违反了规则575时会考虑大量因素。
若单个订单的输入或多个累计输入的订单导致市场混乱(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或交易量畸变),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规则575。市场参与者应进一步认识到,若订单影响了结算价的正确计算,则这些订单可能会被视为违反规则575。
因此,市场参与者应了解其所交易之产品的市场特征,并确保他们的订单输入活动不会造成市场破坏。判断是否违反规则575时应考虑尽可能多的市场环境,若确认违规,亦应考虑怎样的处罚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