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2016年5月22日( 5月23日為交易日)開始,芝商所將不再上市美式E迷你納斯達克100指數或E迷你道指(5美元)連續期權,該等期權目前在交易月第三個週五交易結束時到期。
季度期權並無變化,於上午結算。
於下午結算之美式連續連續月期權將被歐式每週期權替換,並被指定為第3週期權。第3週期權將如現有每週期權於中部時間(CT)下午3點到期,並透過E迷你期貨最近合約月最後定價結算。
E迷你納斯達克100指數及E迷你道指的固定代碼分別為NQF及YMF。每週或月末期權不允許反向指示或放棄通知。
到期形式的變化於2016年8月期權上市時生效,而 所有的後續第3週期權到期將於此後生效。新的8月第3週期權將於5月22日上市,於5月23日交易。
目前美式連續月期權將繼續交易、行權╱指派,並將以當前適用格式到期,直至7月合約到期(2016年7月15日)。新8月合約上市後,該等及後續所有第3週期權將開始實行新到期形式。
在E迷你納斯達克100指數及E迷你道指(5美元)期貨的月末(EOM)及每週期權到期日,芝商所將計算及公佈一個特別定價,該價格乃根據指定最近合約月的E迷你期貨合約於中部時間下午3時期權到期前最後30秒交易(中部時間2:59:30 - 3:00:00)之成交量加權平均交易價格。1
利用代碼NQF(E迷你納斯達克100指數)及YMF(E迷你道指(5美元))即時公佈該價格,並用於確定哪個週及月末期權在價內,因而可以行權。
為計算該價格,指定最近合約月始終為最接近到期之合約月,至到期日前為週一,此時指定最近合約月成為第二個合約月。
自2016年5月22日週日CME Globex交易時段開始起,設定執行價格數列的一套程序將適用於所有E迷你納斯達克100指數期權,另一套程序將適用於所有E迷你道指(5美元)期權。交易所將確保於任何指定日期,任何期權——包括每週期權、月末(EOM)期權及季度期權(該等期權可行權生成指定標的期貨)上市交易之行權價格將與同時上市且可行權生成相同標的期貨合約之季度期權行權價格相同。
例子:
自2016年5月22日開始,交易所將規定,可行權生成2016年6月E迷你納斯達克100指數期貨的每週期權及EOM期權上市交易的行權價格,與2016年6月納斯達克100指數季度期權的行權價格相同。該邏輯同樣適用於E迷你道指(5美元)期權。
是的,但隨著連續期權到期將分別被添加,請參照以下表格:
E迷你納斯達克100指數第3週期權為QN3。E迷你道指(5美元)第3週期權為YM3。
1. 請查閱交易所規則手冊獲取更詳細的定價確定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