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从2016年2月21日周日开始,对于2016年2月22日交易日期,将不再上市新的美式标普500或美式E-迷你标普500序列期权,目前这些期权将在该交易月的第三个周五交易收盘时到期。
季度期权没有变化,在上午进行结算。
在下午结算的美式序列月期权,将被新的欧式周期权代替并且将指定为第3周期权。这些期权将[1]与第1、2和4周期权相同,[2]在中部时间下午3:00到期,并且[3]用符号ESF通过最后的E-迷你标普500期货定价进行结算。每周或月末期权不允许反向指令或放弃通知。
到期风格的改变将随着2016年7月期权的上市交易并且针对之后所有的第3周到期而开始生效。新的2016年7月第3周期权将在2016年2月21日上市交易。
在5月到期(2016年5月20日)之前,目前的美式序列月期权将继续交易、转让/行权并且将按照目前实施的格式到期。目前没有2016年6月的序列期权上市交易,因此新的7月第3周到期期权的上市,将针对这类期权及所有后续第3周期权开始新的到期方式。
在基于标准和E-迷你标普500期货的月末(EOM)和周期权的到期日,芝商所将根据中部时间下午3:00期权到期前的最后30秒(2:59:30 – 3:00:00 p.m. CT)交易中,E-迷你标普500期货指定的最近合约月(lead month)的交易量加权平均交易价格计算和发布一个特殊定价,即ESF。
它是立即利用ESF符号发布,并且用来确定哪些周期权和月末期权属于价内期权,因此可以行权。
为了进行此计算,指定的最近合约月将始终是离到期最近的合约月,直至到期前的星期一,则指定的最近合约月成为第二个合约月时。
从2016年2月21日周日Globex的交易期开始时,一组设定行权价格数列的程序将应用至所有标普500期权和所有E-迷你标普500期权。交易所将确保在任意给定交易日,任何可以行权为给定基础期货合约的期权——包括周期权、月末(EOM)期权和季度期权——将按照同步上市的可行权为相同基础期货合约相同的行权价格进行上市交易。
例:对于2016年2月22日的交易期,交易所将规定,可行权为2016年3月标普500期货(或2016年3月E-迷你标普500期货)的周期权和月末期权,按照基于标普500期货的2016年3月季度期权(或基于E-迷你标普500期货的2016年3月季度期权)相同的行权价格上市交易。
E-迷你标普500期权将是EW3。标普500第3周期权将是EV3。
是的,但是它们将在序列期权到期时,按照下表分别添加:
目前只计划对标准和E-迷你标普500期权做出改变。
期货与掉期交易具有亏损的风险,因此并不适于所有投资者。期货和掉期均为杠杆投资,由于只需要具备某合约市值一定百分比的资金就可进行交易,所以损失可能会超出最初为某一期货和掉期头寸而存入的金额。因此,交易者只能使用其有能力承受损失风险但又不会影响其生活方式的资金来进行该等投资。由于无法保证这些资金在每笔交易中都能获利,所以该等资金中仅有一部分可投入某笔交易。
本资料中所含信息与任何资料不得被视作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买入或卖出金融工具、提供金融建议、创建交易平台、促进或吸收存款、或提供任何其它金融产品或任何类型金融服务的要约或邀请。本资料中所含信息仅供参考,并非为了提供建议,且不应被解释为建议。本资料并未考虑到您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您根据本资料采取行动前,应当获得适当的专业建议。
本资料中所含信息均如实提供,不含任何类型的担保,无论是明示或暗示。芝商所对任何错误或遗漏概不承担责任。本资料也可能会包含或涉及到未经芝商所或其管理人员、员工或代理设计、验证或测试的信息。芝商所不对该等信息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认可其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芝商所对该等信息或向您提供的超级链接并不担保不会侵犯到第三方权利。如果本资料含有外部网站的链接,芝商所并不对任何第三方或其提供的服务及/或产品予以认可、推荐、同意、保证或推介。
CME Group和“芝商所”是CME Group Inc.的注册商标。地球标志、E-mini、E-micro、Globex、CME和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是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CME”) 的注册商标。 CBOT是Board of Trade of the City of Chicago, Inc. (“CBOT”) 的注册商标。ClearPort和NYMEX 是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 Inc. (“NYMEX”) 的注册商标。此商标未经所有者书面批准,不得修改、复制、储存在可检索系统里、传递、复印、发布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Dow Jones是道琼斯公司的注册商标。所有其它注册商标为其各自所有者的产权。
所有关于规则与细节之事项均遵循正式的CME、CBOT和NYMEX规则,并可被其替代。在所有涉及合约规格的情况里,均应参考当前的规则。
CME、CBOT及NYMEX均分别在新加坡注册为注册的认可市场运营商以及在香港特区注册为认可的自动化交易服务提供者。除上述内容之外,本资料所含信息并不构成提供任何境外金融工具市场的直接渠道,或《金融工具与交易法》(1948年第25条法律,修订案)界定之境外金融工具市场交易的清算服务。CME欧洲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受权的服务并不含盖以任何形式在亚洲任何管辖区内(包括香港、新加坡及日本)提供金融服务。芝商所实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台湾概无注册、获得许可或声称提供任何种类的金融服务。本资料在韩国及澳大利亚境内根据《金融投资服务与资本市场法》第9条第5款及相关规则、《2001年企业法》(澳洲联邦)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将发布受众仅限于“职业投资者”;其发行应受到相应限制。
2024年CME Group©和芝商所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