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类别 | 硬美元限制 |
|---|---|
| 现金 | 无1 |
| 美国国债 | 无 |
| 信用证2 | 5亿美元 |
| IEF5 | 无3 |
| 美国政府机构债券 | 20亿美元 |
| 精选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 10亿美元 |
| 通胀保值债券 | 10亿美元 |
| 本息分离债券 | 10亿美元 |
| 黄金4 | 2.5亿美元 |
| IEF2 | 50亿美元 |
| IEF4 | 20亿美元 |
| 外国主权债券 | 50亿美元5 |
| 加拿大省级债券 | 1亿美元 |
| 股票 | 5亿美元 |
| 交易所交易基金 | 5亿美元 |
1 对于所有的外国货币,清算会员及其关联机构受到2.5亿元限制,从而满足不同货币计值的要求。各清算会员和关联机构的离岸人民币上限为2亿元。
2 信用证仅作为基础产品的履约保证金的合格抵押品,不允许作为金融关联机构清算成员的清算所履约保证金要求。信用证不超过25%的保证金要求。
3 项目层面和公司层面存在限制。
4 黄金仅作为清算所头寸的履约保证金的合格抵押品。
5 个别次级限制:英国、德国、加拿大、法国和日本各为10亿元;澳大利亚为2.5亿元;而墨西哥、新加坡和瑞典各为1亿元。
注意:各结算会员和关联机构的黄金、IEF2、IEF4、外国主权债务、加拿大省级债券、股票和交易所交易基金的上限为50亿元,而加上美国政府机构债券、机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通胀保值债券和本息分离债券,各清算会员和关联机构的上限为70亿元。
| 5亿美元 |